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3〕226号)文件精神及《安阳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安院发〔2023〕378号)要求,经过学生自主申请、学院评议上报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现将我校2023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拟定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10月24日-10月25日共2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异议,并附带书面材料说明。
监督电话:0372-2171018
咨询投诉邮箱:
安阳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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