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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师大杀人事件:杀死对方,是毁灭自我的投射?
发布日期:2016-05-25  浏览量:


有关川师大案件很大一部分报道指向的是犯罪嫌疑人滕某的精神障碍——滕某的母亲证实滕某曾经数度发作,并且有自杀的经历。由此,舆论关注的一大焦点是滕某能否因此免罪。由于曾长期从事青少年心理发展及家庭方面的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我更关注的是滕某残忍杀害室友的心理状态,以及其背后的心理成长问题。

1.促使他走向极端的,很可能是他不得不认同这个被指定的镜像

在发展心理学领域中,有一个“镜像阶段”的理论。简单来说,就是6~18个月大的婴儿能够对镜子中自己的镜像做出的反应。这一阶段通常被认为是婴儿的自我意识开始发展起来、能够区分自己和他人的“镜像阶段”。在此之前,婴儿无法意识到那个镜像就是自己,也就无法做出什么反应。

法国精神分析家雅克·拉康通过对镜像阶段的解读,发觉其中有更深的内涵。首先,对于婴儿来说,从出生开始到6个月,他还没有形成一个关于自我的完整形象,对自己和外界的体验都是碎片化、部分化的。可以说,这一阶段的婴儿没有自己和外界的概念。在出生后的6~18个月,婴儿被带到一面镜子面前,然后接收到以下的信息:“看,镜子里面那个人就是你!”这是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时刻,因为对婴儿来说,那一刻,他拥有了一个完整形象,也认同了这个镜像,并且把这个镜像作为自己的完整形象来认知。到了这一步,拉康指出,这个镜像其实并不是婴儿的真实的完整形象,而是一个被外界施加的、被婴儿所误认的自我形象。这个完整的形象是婴儿真实自我的倒转,也永远无法成为真实的自我形象。而婴儿没有任何选择,只能在这个倒转的、被外界施加的、被自己误认的镜像的基础上,去开展他的一生。因此,镜像阶段是所有主体走向整体人生的开始,而人生的话剧将会在由外界施加的不同镜像与主体对这些镜像不断认同、内化的相互交织与冲突中上演,延续至人的一生。可以说,人从一开始就与真实的自己渐行渐远,这也是所有人的命运。

如果一个人一生只能够遇到一个外在的镜像,那么他只需要认同这个镜像,这一生也就能安然度过,波澜不惊了。然而,这是不可能的。事实上,我们会遇到无数的镜像,而认同哪个镜像,成为我们生活中的重要课题。从情感上,我们会选择我们认为好的、对的那些镜像。

问题是,这个标准是怎么来的?这个标准,源于我们身边的重要他人,或者主要抚育者。这就涉及一个理想自我的概念。所谓理想自我,就是个体对“希望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的看法。这个理想自我的来源就是镜像,而最初的来源是父母指认的镜像——它对于未来的其他镜像有决定性的影响。

从媒体的报道来看,滕某从小被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尤其是他的母亲“望子成龙心切”。滕某第一个性格特点是“独”——独来独往,没有特别要好的朋友,与同龄人有一定的交流,但跟几乎所有在校老师都没有任何交流。滕某对“权威”的长辈采取了冷淡和回避的态度,这一点很可能是他的生活环境所造成,也就是说,施加在他身上的外部镜像很可能影响了他在这方面与长辈的交往。第二个性格特点是“乖”——腼腆、老实、懂事,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这一点符合大多数家长对孩子的期望,乖孩子谁不爱?但这种“乖”的背后,很可能是深深的压抑,压抑了愤怒,压抑了无能为力的绝望。

于是,我们在网络上看到了一个矛盾的他。一方面是“暴躁、消极、充满戾气”的他,比如,他在网络上经常使用侮辱性话语,多次在网络游戏战败时对对方破口大骂,并且曾扬言要杀掉一个女生。另一方面则是“乐观、积极向上”的他,比如,他在自己的微博上写“每天多笑笑”“尽心知性”等。如此矛盾,如此分裂,实在是他被施加的理想自我的镜像的真实反映。换言之,在他的心灵深处,他并不能很好地活出自己,而是活在他人指定的镜像之中。而促使他走向极端的,很可能是他不得不认同这个被指定的镜像,而且无法反抗。

2.杀死对方,杀死自己,蕴含着一种让整体回到部分、回到碎片的攻击性与自恋的倾向

在镜像理论中,有一个重要的部分是自恋与侵凌性(攻击性)的关系。侵凌(攻击行为)是一种获得理想自我的重要方式,这一阶段的主体不断攻击、瓦解客体(人或事或物),是为了在攻击过程中获取完整感的体验。婴儿在获得镜像的那一刻是惊喜且愉快的,因为他获得了一个可以认同的完整形象。但接下来,他会觉得不满、失落,甚至愤怒、绝望,因为当婴儿获得完整镜像的同时,他的神经系统和感知觉系统并没有完全发育起来,而且,镜像是外部施加的,并非婴儿透过自己的体验获取的。一边是碎片化的自我,另一边是完整的形象,于是,婴儿对这个外部的镜像也就逐渐从惊喜转向惊恐,并且会通过各种攻击性的表达试图把这个完整形象毁灭,回归到碎片的状态。在这个过程中,婴儿重新获得了主体地位,并且借由攻击获取自恋感与完整感。

联系滕某曾经的抑郁和自杀倾向,也就不难理解滕某的碎尸行为,其中蕴含着一种让整体回到部分、回到碎片的攻击性与自恋的倾向了。当这种攻击性无法指向真正的客体(如父母),投射出来的死亡驱力无法被中和,也无法被安置到一个合适的位置,造成的失控和惨剧也就难以避免了。

而被害人之所以被选中,在我看来,并非像媒体报道说的那么简单,是因为“感谢不杀之恩”这句话,以及受害人把双方打架后撕碎的衣服扔在滕某的垃圾桶,促使了滕某的杀人行为。在滕某的意识里,他认为被害人应该能够理解两个人打架后约谈时他所说的话,理解他说这段话时的痛苦,然而,被害人好像并不理解他,这个不理解的背后,还有一种高高在上冷眼旁观的冷漠,以及作为一个理想自我形象的嘲讽。滕某感受到的是来自一个完整形象的嘲讽,一种被忽视被贬低的愤怒,而一切的背后,是深深的无助与无能为力,一种深深的绝望。于是,他想要的就是毁灭掉这个看似完美的镜像,把一切回归到碎片化的状态。

杀死对方,其实是他毁灭自我的投射。这一切的动机,很可能只是想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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